NTOU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search Society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永續發展研究社 組織章程



第一 總綱    第二章  社員    第三章  組織
第四章 職權    第五章  經費    第六章  會議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永續發展研究社」〈以下簡稱「本社」〉  隸屬國立台灣
                         海洋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生活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為依
                         據「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學生社團組織規則」設立的非政治、非營利之教育性社
                        會公益社團。
          	  由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輔導本社之行政相關業務。
   
   第二條      本社成立宗旨為提昇學術研究風氣,並透過相關活動與學術研討機會,從中學
                       習更多永續發展的理念與精神,以期對日後推動國家永續發展工作有所助益。
   
   第三條      本社社址:設於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基隆市北寧路2號〉
   
   第四條      本章程依據「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學生社團辦法」訂定之。                  回到上面


第二章  社員
   
第五條 凡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同學皆可申請加入本社。
   
第六條 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
            參加本社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參加社員大會行使選舉、被選舉權。
            使用本社所提供的器材及資料。
            其他應享之權利。
   
第七條 凡本社社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本社章程之一切規定。
            遵守社員大會之制定規章。
            積極參與本社的會議及各項活動。
            繳交本社社費及其他參與活動之部分負擔費。                                                  回到上面

第三章  組織
   
第八條 社員大會為本社最高權力機構。
   
第九條 社員大會之職權:
            修改章程。
            制定非章程範圍之規則。
            諮詢社長職務之執行。
            對提案之討論表決經出席人數二分之一通過,完成修定。
   
第十條 社員大會下設〝社長〞一人及各組,辦理相關事宜。                                  回到上面

第四章  職權
   
第十一條 社長
           任免本社幹部。
           負責一切活動之決定、總策劃與監督之責。
           督促各幹部執行各項社員活動及社員大會之事宜。
   
第十二條 文書組
           負責社員資料、會議及各活動資料記錄。
   
第十三條 活動組
           負責活動之策劃、海報製作與宣傳。
   
第十四條 器材組
           負責器材之維護管理及場地租借。
   
第十五條 總務組
           負責社費收支之帳目登記。
   
第十六條 顧問〈視需要〉
           負責提供資料及協助指導社務。                                                                              回到上面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七條 本社經費來源
           學校補助。
           社員繳交社費。
           其他經費來源。						 回到上面

第六章  會議
   
第十八條 本社社員大會分為定期及臨時兩種,由社長於開會日十五天前以書面通知
            召集之。
            定期大會每季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社長認可或經會員人數五分之一以上
            之連署申請召集之。 					 回到上面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實行。
   
第二十條 本社解散後之所有財產,扣除一切應償付之支出後,全部捐贈本校。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未規定之事項,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章程之修改須經由社員大會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二通過始得修改。	 回到上面